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:为了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,对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,应以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为主,来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。
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,就要抵销不属于集团的收入、成本、利润、债权债务及投资等;属于集团对外的上述内容是不能抵销的,否则合并数就为零。所以,编制抵销分录应站在集团角度来思考问题。否则,就会虚增集团的收入、成本、利润、债权、债务以及投资等。
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包括:
1)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。
2)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下(包括半数)权益性资本,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投资企业,仍应纳人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。
(1)母公司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达成协议,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。
(2)按章程、协议母公司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经营政策。
(3)母公司有权任命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等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。
(4)母公司在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会议上有过半的投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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